东莞公办小学有望恢复校内午休

16.08.2017  19:12

前几年公办小学取消午餐午休后,不少家长选择让孩子到校外接送站午托 资料图

我市发布《关于做好公办小学学生校内午间服务的指导意见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公办小学学生校内午间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校内午间服务是广大家长更加放心及认可的形式,也是公办小学学生午间服务的形式之一。全市公办小学,在正常上课日的午间时段内,应当允许本校学生返校或者留校。各镇街公办小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午间服务方式。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三年前,南城公办小学取消午餐午休,由此掀起全市各镇街公办小学取消午餐午休的序幕。

今年3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午托也纳入课后服务范畴。同时,恢复校内午托的声音在家长中呼声颇高。

此次东莞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也是顺应国家政策。意见要求,各镇街园区、各学校要增强担当意识,从缓解家长午间接送小孩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稳妥开展校内午间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各公办小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午间服务实施方案,明晰、公布学校为学生提供有限度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各镇街可向市教育局反映。

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校内午间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校园作用,多形式开展校内午间服务。

全市公办小学,在正常上课日的午间时段内,应当允许本校学生返校或者留校。各镇街园区、各公办小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午间服务方式。

校内午间服务可以通过学校组织、引入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

同时,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校内午间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开展校内午间服务的学校、机构,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措施等。选择参加校内午间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期初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向有资质餐饮机构购买送餐服务

当年,东莞公办小学取消午餐午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校内场地有限。这次,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学校利用校内场室开展午间服务。学校可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场室资源,作为开展午间服务的场地。

学校有专属午间休息室的,应继续提供给学生用于午间服务使用。学校没有专属午间休息室或专属午间休息室不够的,可以充分利用教室等为学生提供午间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办B级以上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学校没有条件开办食堂的,也可以由家委会或学生家长向有资质的餐饮机构购买送餐服务,解决学生午餐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可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校内午间服务。各镇街、学校要充分调动教职工、学生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第三方机构、社会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学生校内午间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参与午间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校内午间服务规范有序。

基本经费由镇街和家长共同承担

恢复公办小学的午餐午休经费上,指导意见提出多方筹集校内午间服务所需经费。

公办小学开展校内午间服务,按照学校无偿提供场地,由镇(街、园区)财政、学生家长负担的原则,解决基本经费问题。具体经费分担方式由各镇街、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学生家长负担的午间服务费用应以家长自愿为原则、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收取方式,学校不得作为收费主体。

午间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午间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具体补助的标准由各镇街、学校或者组织开展午间服务运营的第三方机构参考我市同类岗位的工资标准自行制定。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午间服务管理小组。学校午间不得组织任何学科的课堂教学,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午间值班工作人员职责,做好人员进出学校的登记管理,强化校园安全检查。

如果是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组织开展午间服务的,学校要与之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