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务员年度考核或纳入诚信档案 影响考核任用

14.08.2014  10:08

  8月13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了《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东莞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对公务员、医务人员、律师、会计师、教师、记者等重点人群建立职业信用档案。

   政务诚信减少决策随意性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先导。《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进政府自身信用建设,提升各级政府公信力。到2020年,将东莞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政府服务最优、政府诚信度最高的地市之一。

  《意见稿》提出,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中,率先广泛探索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同时,要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避免随意撤销行政行为、调整空间布局规划、变更产业发展政策等行为,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政务公开信息将全部上网

  东莞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咨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在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到2015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网上发布。《意见稿》提出,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政民互动机制,充分听取群众对涉及其切身利益相关决策的意见。

  《意见稿》提出,要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同时,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严禁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失信行为进行包庇纵容,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招商引资中,严禁随意承诺给予政策优惠。

  《意见稿》对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到2015年,公务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85%,到2020年达到100%。公务员诚信状况将逐步列为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口纳入信用建设

  重点工程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依托。《意见稿》提出实施的八大专项工程中多个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其中包括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工程。东莞要建立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人员信用档案,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其尽职履责和规范执业。

  到2015年,东莞全面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并推行职业信用个人报告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全市实施重点人群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带动全社会成员诚实守信。

  流动人口也将纳入信用管理。东莞将开展全国联网的流动人口的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务,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这一体系重点围绕居民管理、治安、社会保障、就业、房屋购买与租赁、纳税等领域,对守信者在入户、就业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失信者给予必要的限制。

  ■监管

  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东莞将加快建设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保障。到2020年,建成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

  《意见稿》提出,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方面的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征集、管理、应用等行为。东莞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制订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办法,严格保护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

  东莞将严格执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物理安全、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安全检测和安全审计等标准,确保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加工、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意见稿》还提出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形成征信服务标准、制定信息安全标准等要求。

   ●意见反馈方式

  市民有关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8日前反馈至市信用办。

   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市发改局(市信用办),邮编:523888;

   传真至0769-22830951;

   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彭敏,22830951;梁在烽,22830952;黄转清,22830927。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信用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建成;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

  到2020年,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目标要求,法律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竞争有序、运行安全、体系完善、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齐备、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东莞现代服务业新兴重要产业;多层次、全方位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健全;全社会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新时期东莞诚信文化和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

   ●重点领域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先导,包括强化政府示范推动、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等6个领域。

   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涉及生产、流通、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商务、中介等13个领域。

  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包括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9个领域。

  司法公信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东莞提出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工作机制。

   ●八大专项工程

   网上政务服务创新工程

   信用信息示范应用工程

   特色专业镇诚信建设工程

   诚信市场创建工程

   中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程

   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工程

   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程

   区域信用合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