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立医院签订合同 医疗纠纷赔款将由医责险支付
东莞市医疗责任 保险 案件管理中心昨日挂牌。(记者 程永强 摄)
东莞时间网讯 从昨日起,东莞40家公立医院签订的医责险合同正式生效,东莞市医疗责任保险案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责险案管中心)同时在市医调委驻地正式挂牌。这意味着以后东莞公立医院如发生医疗纠纷,在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款将由医责险统一支付。
东莞医责险合同昨日零时起生效
“3、2、1”,昨日下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健超与东莞市医调委主任梁玉冰共同拉下红布,东莞医责险案管中心的牌匾正式亮相。
据悉,公立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这是去年国家五部门联合发文提出的要求。今年6月,《东莞市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最终形成,并报市卫计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8月21日委托招标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
最终,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等7家保险机构组成联合体,承担东莞全市40家公立医院医责险工作,并实行首席保险人负责制。作为首席保险人——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的代表,黄健超告诉记者,全市40家购买医责险的合同直到10月14日晚上9时许才完成全部的签订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从昨日零时起,东莞市医责险合同正式生效实施,至2016年10月14日24时止,为期一年。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后由医责险理赔
医责险合同的生效也意味着今后一旦东莞的公立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在达成赔偿协议后,赔款将由医责险来支付。“解决医疗纠纷最难的部分是钱由谁来出,有医责险作靠山后,医院方面的赔偿压力肯定会减轻不少。”东莞市医调委主任梁玉冰说道。
按约定,100万元以下的赔偿案件,由人保直接解决,100万元以上的赔偿案件,由人保发起,整合共保体7家保险公司的力量共同解决。
“我们医责险并不只是充当赔付的角色。”黄健超解释说,除了根据调解的结果进行赔付外,医责险案管中心还会参与到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虽然不主导案件调解,但会观察与监督调解过程,并掌握情况与收集案件资料,便于达成调解协议后的快速理赔。
同时,医责险案管中心还会对案件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根据分析与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反馈给医院与医调委,并通报给政府部门,帮助医院提升医疗服务的管理水平,指导医调委今后的调解工作。
事实上,案管中心不仅仅介入和参与到医调委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去,对于赔偿数额低于1万元,并且由医院与患者自行协商的医疗纠纷案件,案管中心同样也会介入与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