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人在东莞冒用 无辜贵州青年成了“抢劫犯”
寮步警方向当事人致歉,被冒用身份信息男子的“犯罪记录”已被删除
昨天,曹女士来到寮步派出所讨说法。(首席记者 陈帆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儿子和自己一直在浙江打工,回老家领新身份证时,突然被告知,儿子曾在从未去过的东莞“抢劫坐牢”。
这荒诞的一幕,就发生在现实中。
昨日,在寮步公安分局,记者见到不远千里,特地从贵州赶来为儿子讨还清白的当事人曹久兰女士。
据其介绍,为了这件事,她已经数次往返于贵州、浙江、广东三省,这次,是她第三次来东莞了。
曹久兰说,她是贵州省平塘县籍男子王廷泽的母亲。去年三月份,她从打工地浙江回贵州老家办事,顺便去派出所替儿子领取新身份证,当时,民警告诉她,她儿子王廷泽因抢劫被东莞市寮步镇警方抓获,并于2012年8月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曹久兰一听懵了:儿子和自己一直在浙江打工,从没去过东莞,怎么突然就成了“东莞的抢劫犯”?
换新身份证时发现档案有“犯罪记录”
王廷泽今年27岁,贵州省平塘县人,七八年前跟随父母在浙江一家工厂上班至今。
王廷泽的母亲曹久兰说,“我们一家人一直在浙江打工,同一个厂里的人都知道。直到去年,我老公身体不好,就先回老家休养去了,我跟儿子仍留在浙江。”今年3月份,曹久兰回贵州老家办事,顺便到当地派出所查看儿子王廷泽的新身份证有没有办下来。“因为我们买了新房,要把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所以重新办理了身份证。没想到,去派出所领取新身份证时,民警说暂时不能拿。之后一问才知道,儿子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有犯罪前科,而且是抢夺罪,在东莞犯的案。”
曹久兰当时感到莫名其妙,“我儿子七八年来一直都在我身边,性格很温和,从来就没去过东莞,怎么会在东莞抢劫呢?”
为解开谜团,今年5月份,曹久兰带着儿子再次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做了指纹鉴定,“当时就确认犯罪信息上面的指纹跟我儿子的指纹不一样;而且,我儿子去时,民警调出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一比对,发现长得根本不一样,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曹久兰说,为尽快消除影响,户籍地公安机关很快发函到东莞相关部门,但一直没有收到东莞方面的回复。
指纹鉴定后真相大白,法院发文改正
昨日,记者从曹久兰提供的一份“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里关于王廷泽的资料显示:2012年3月26日13时许,“王廷泽”伙同他人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在东莞市寮步镇西溪加油站附近抢走被害人周某的L60手机后逃跑,并于当天14时许,以同样方式在松山湖某啤酒厂附近抢走被害人手机一部。最终以抢夺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当时,我回到家里,大家都说我儿子是抢劫犯。真是太伤心了。他才27岁,还没结婚,如果背上这个罪名,一辈子可能就毁了。” 曹久兰说。
为了洗清罪名,今年6月份,曹久兰亲自带着儿子到了东莞,找到侦办此案的东莞市寮步警方。
在寮步派出所,经过指纹等一系列相关鉴定,东莞警方最终确认当时实施抢劫的并不是王廷泽本人,而是另有其人。
“虽然警方这样跟我们说了,但是我一直都不知道犯罪记录有没有删除,以后还会不会对我儿子造成影响。”曹久兰说。
随后,曹久兰拿着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找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该院很快出具一份告知书:“本院判处的王廷泽、石海龙抢夺一案中,抢夺犯罪分子属于冒用你的姓名犯罪……本院对该问题及时进行更正说明,于2014年7月上旬将你姓名被犯罪分子冒用的情况发函给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即贵州省平塘县平湖派出所,要求该所立即撤销公民王廷泽在东莞的犯罪记录。”
告知书中还提到,冒用王廷泽身份信息作案的犯罪分子目前已刑满释放,公安机关正在网上追逃。
“寮步警方办错事,应承担我们损失”
“由于我儿子的身份信息上显示有前科,他在外地报不了驾校,贷款也贷不了。”曹久兰说,按照办案程序,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应该会给犯罪嫌疑人家里邮寄拘留通知书、调查函等材料,但是自己什么都没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也说没有收到这些文件,只在今年三月份收到了一份刑满释放通知书。
曹久兰认为,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是因为公安机关办案时没有给家属邮寄相关通知。“如果我们收到拘留通知,肯定会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犯罪记录了’。”曹久兰说,儿子王廷泽莫名其妙被“坐牢”,一家人颜面扫地,“左邻右舍都在背后指指点点。我们一家人明明是在外地打工,可是,在邻居眼里,突然就成了坐牢的劫匪……”
更让曹女士一家烦心的是,事情出来后,儿子“刑满释放”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到母子俩打工七八年的工厂,厂里的人对他们母子也另眼相看。“为了替儿子澄清身份,我们在贵州、浙江、广东三地跑了很多趟,花费了大量时间,浪费了很多金钱。这些都是办案公安机关的失误,因此,办错事的东莞寮步警方应该对这一切负责,承担我们的损失。”曹久兰说。
她要求寮步警方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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