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出台

04.12.2015  10:54

因学历不“达标”等原因无缘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有机会成为名正言顺的“新莞人”。记者从东莞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的《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发现,该市大尺度放宽入户政策,“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就可以在东莞落户。

敞开城门  提供入户便捷途径

意见》明确提出,让来莞工作的人们入户更简单,孩子入学更容易,社区关系更和谐。其所释放出来的信号,实际上是告诉目前在莞工作或未来为东莞城市化发展作贡献的非莞籍劳动者,把“”留在东莞,门槛并不高。

接下来,东莞户籍制度改革其中一个着眼点,就是逐步调整入户政策,为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敞开城门,提供入户途径。

根据《意见》,东莞将优先解决存量需求,以贡献为重点衡量标准,将来莞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才纳入直入范围。同时优化拓展引才增量,对于省内中技应届毕业生直接纳入准入范围,降低职称准入条件等,并探索结合产业企业需求等情况,实施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制度。

同城同待遇  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意见》还提出,完善积分入学政策,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通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等方式,分阶段逐步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大力推进“慕课”建设,利用“慕课”改造教育教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

此外,还为促进社会融合实施重点探索,例如合理兼顾社会需求与城市综合承受能力,逐步推进涵盖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等。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