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村股权流转社会化路漫漫 亟待激活

20.04.2015  11:37

坚持股权固化同时拓宽流转渠道,东莞农村股权流转社会化探索仍有漫漫长路

东莞时间网讯 4月17日下午,东莞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党工委书记何淦辉向往常一样在一张“新生儿出生证明”背面签上“同意”二字时,他并没有分享到村里添丁带来的喜悦,反而因正在谈论的农村股权问题,显得多了一份忧愁。

东莞股改10年来,一直有人提出针对新增户籍人口进行重新分配或者配股的诉求。日前出台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在过往继承以外更多的流转路径。

然而,在股权固化的前提下,农民手中的股权除了分红外,更多的时候是“沉睡”的,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能不能像股票一样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产权交易制度,实现股权流转社会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生与死之间

“好比这个(新生儿),他也是大汾社区的一分子,但却享受不到集体股权的分红。”何淦辉手拿一纸出生证明说,不仅如此,按照去年底市里出台的《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社区也不能再为这个新增户籍居民购买社保,以往集体出资部分得由参保人承担资金,这多多少少会引起新生儿家庭的不满。

原因很简单——这名新生儿并非该村股东。与十多年前该村农村股份制改革时、2003年7月1日前出生的户籍农村人口天然就是股东相比,这以后出生的户籍人口就没能赶上趟儿。10年前的那场改革——“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政策,是核心基本原则。

2003年,大汾村与城区四个街道的农村一起,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农村股份制改革。彼时,大汾村2600多万元的集体资产被分成2852股,由经过确认的户籍股东村民共同所有,并享有分红的权利。

如今,当年登记的每个股东一年可以从村里获得3500元左右的分红。但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这些股东中有200多人已经不在人世。同时,伴随着嫁娶和生育,大汾村近年来新增的人口有500多人。

按照当初“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死去的人还在领取分红,但新增加的人却获取不到集体经济带来的收益。同样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土地和资产,为什么因为出生得晚就分不到一杯羹呢?近年来,这样的质疑不时在何淦辉耳畔响起,让作为基层带头人的他感受到了压力。

而这种声音,多年来并非只出现在大汾村,在东莞的其它农村也很普遍。为了兼顾新增户籍人口的利益诉求,大汾社区通过分油、分米进行“抚慰”,每年每个户籍非股东居民与股东一样领三四次。

2014年两会期间,身为市人大代表的何淦辉在收集群众声音后,建议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额”制度进行改革,每隔5年重新配置一次股权,或者制订其他合适的政策,以使村民共同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时至今日,何淦辉仍然认为,5~10年进行一次“调节”,解决“死人”和  “生人”争饭碗的问题,针对新增人口的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不利于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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