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政策扶持“家庭农场” 最高可奖10万元

16.07.2015  12:44

洪梅丰润家庭农场,是东莞目前家庭农场成功典型之一。农场以无花果等水果采摘体验、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资料图 记者 赵浛锐 摄

有30亩种植业或50亩水产养殖

可被认定为“家庭农场”获奖5万元

经营者应是本市户籍农民(农村社区居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

东莞时间网讯 今后,在东莞搞家庭农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昨日,市农业部门正式印发了《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着力培育引导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求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有效解决当前我市“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在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上,也很给力。《意见》出台了减税减免、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七项具体措施。根据相关计划,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达到150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

农场经营面积要30亩以上

哪些才叫家庭农场?《意见》里明确指出,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据农业部门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农业休闲场所60多个,经营面积约5000亩,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其中可进行综合农业体验的约20个。但大多数休闲场所偏重餐饮和垂钓,内容单一,体验内容少,距离集生产、生态、生活于一体的成熟家庭农场仍有相当一段距离。

意见》称,在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上,需具备四项基本条件:1、经营者应是本市户籍的农民(农村社区居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2、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其中,从事种植业或种养结合的,经营面积30亩或以上、土地租期5年或以上;从事纯水产养殖的,原则上经营面积50亩或以上、土地租期5年或以上。同时,凡涉及水产养殖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3、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以及管理制度完善。4、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条件有限制,须本市户籍的农民,或者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有农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意味着,普通市民想当农场主,也不符合条件,“有一个变通办法,即市民可租下某个农场一块地,自己种,做一个都市农夫。”

先进典型家庭农场

最高奖10万

在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上,《意见》出台七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放宽工商登记申请、实施税费减免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设施用地政策、加强技术服务支持、建立现代营销体系、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等七项扶持措施,重点是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凡经认定的“东莞市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其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评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树立先进典型,并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

东莞市农业局种植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是未来我市农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