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验收现五大特色

17.05.2014  21:11

  1月17日,东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验收。

  2012年9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东莞成为全国首批25个获得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地级市,也是广东省唯一获批的地级市。一年多来,东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工作定位为“一把手”工程,以务实创新精神,精心策划,大力推动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领域质量升级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市级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仅为5.22%;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超95%;2011年以来,进口商品法检检出率和出口商品法检合格率位列全国前十;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中型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顺利通过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此次考核专家组就东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现场验收的整体情况召开了反馈会,对东莞市的创建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专家组认为,东莞的创建工作具有五大特色: 一是 以质量强市助推转型升级发展的思路明确,城市转型升级发展的定位清晰、考核指标科学,充分凸显了大质量内涵。 二是 质量强市创建工作体制有力有效。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部门协同推进;通过建立四大质量的横向创建体系和强镇、强业、强企的三强纵向创建格局,创建工作立体化、高效化。 三是 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通过强化政策保障、财政保障和责任保障,完善政府引领的推进机制;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创新市场驱动的推进机制。 四是 质量精神作为城市文化重要内涵正在形成。城市质量精神提炼站位高,针对性强。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带动全社会关注参与。 五是 创建工作初步成效已经显现 四大质量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不断向好,质量惠民成果不断丰富。

(省局办公室、东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