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争蝉联 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27.03.2015  16:42

   3月26日,东莞市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东莞将实施莞版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包括8大行动27项具体措施,确保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提出,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拓展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健全创建机制,努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持续推进,力保三年后再次蝉联、名次提升。

   八大任务27条举措

  今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东莞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荣获这一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总数达18家,其中“全国文明村镇”10个,“全国文明单位”8个。

  会议印发了《东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在新一轮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东莞提出,2015年为创建活动启动年,系统部署,协调推进,着力打造特色品牌;2016年为创建活动深化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效推进城市文明整体提升;2017年为创建目标实现年,巩固提升,优质优效,确保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具体实践中,将着力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拓展行动、崇德向善全民行动、依法明德促进行动、群众创建提效行动、传统文化弘扬行动、社会综合治理提质行动、生态文明推进行动和民生福祉增进行动等八大任务。

  27条具体举措则明确了行动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善用立法权推动创文

  东莞提出,要主动适应依法治理新要求,对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通过法治方式推进解决,特别是以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为契机,尽快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方式方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基层自治制度、乡规民约,用法治手段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文明创建。

  东莞将围绕保护和鼓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慈善捐助、见义勇为、全民阅读、公益宣传等文明行为,加快推进为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推动文明行为优待措施和权利保障法定化。针对市民在市容环境、交通出行、旅游住宿、餐饮消费、网络传播等公德失范现象,依法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惩戒不文明行为。

  东莞将全面实施“六五”、“七五”普法规划,采取法律常识普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文艺宣传、法治公益广告等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东莞还将面向机关、医院、学校、企业推进“道德与法”宣传教育,融合法律案例和道德文化,促进官德、医德、师德、商德建设。

   未来将评“东莞时代楷模

  东莞将健全道德人物选树体系,坚持每月评选并在各镇街轮流发布“东莞好人”,每年评选发布“东莞最美人物”,每两年评选发布“东莞道德模范”,适时认定和发布“东莞时代楷模”,推动更多好人典型入选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好人)。

  东莞提出,在东莞展览馆设立英模陈列专区,出版《东莞好人》丛书(2015—2017),运用图文巡展、新闻报道、巡讲巡演、公益广告、微发布等形式,实现道德人物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军营”。东莞还将设立“好人基金”,组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公益慰问演出等关爱活动。

  今年,东莞将由文明办联合教育、卫计、公安、交通、城管、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评选“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警察”、“最美司机”、“最美环卫工人”、“最美社工”、“最美律师”、“最美家庭”等。(段思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