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努力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先行区

07.12.2016  11:19

要保障公众立法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暨专利奖表彰大会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要通过政企联动,着力促进知识产权增量提质,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

会议要求,通过实施专利资助政策、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提升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等多种措施,促进我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不断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继续推动商标注册申请量、著作权登记量等知识产权数量稳定增长,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会议学习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强调《条例》是我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运用《条例》,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要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创造条件、最大限度下放行政许可及配套的监管执法权限,增强镇街(园区)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的积极性和能力;要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制定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两张清单”,构建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为我市构建开放型 经济 新体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东莞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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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城镇化

到2020年  全市常住人口达850万人

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提出,将努力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先行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8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2%。

外地90万、本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规划》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力争到2020年,努力实现外地90万和本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要进一步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按照“分区统筹、强心育极、对接区域、生态间隔”的空间发展战略,划定生态底线,培育“三核驱动,六极支撑”中心体系,构筑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特色鲜明、联动发展的“一中心四组团”空间格局。

单位GDP能耗、碳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基本建成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完善,城市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明显加强,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生态用地规模不低于国土面积的50%。

规划》提出,地表水要达到功能水的要求,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单位GDP能耗、碳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关键词2:立法

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有了规定

为保障公众立法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和规范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规定》规范了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明确了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评估范围、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结果运用等内容。

梁维东强调,新常态下,各级各部门既要保证办成事,也要确保依法办事。要以“法”为底线,让每项立法必经公众参与,吸收群众智慧,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源,使政府各项工作更能获得公众认同,体现群众意志,形成最大合力,进而有效推动工作和各类问题的解决。

所谓“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指规章发布实施后,根据其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章的立法质量、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提出修改、废止规章或者完善有关制度等意见的活动。

据悉,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进行民意调查,委托社会力量起草等形式。市法制部门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收集和分析,或转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公众认为已经生效的规章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可以依法向市法制部门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市法制部门将及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