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医保政策调整 快告诉你的家人

19.12.2016  23:13

一场大病拖垮一家人

这是普通家庭最大的“心病”

不过小编告诉你一个 好!消!息!

19日上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 疾病 医疗 保险 制度的通知》事项,2017年,我市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 并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有哪些变化?

接下来小编给你们划下重点!

2017年,我市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并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 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参保受益面。

此次调整,一方面在充分发挥我市大病保险经办现有优势和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经办,作为对社保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补充, 促进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专业化和精细化,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另一方面,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 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参保受益面。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

更多人受惠!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原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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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2017年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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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小编在市社保局网站了解到,关于 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 情况如下:

(一)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的,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二)满6个月不足1年的,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三)满1年不足2年的,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20万元

(四)满2年不足3年的,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25万元

(五)满3年以上的,以后每年度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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