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单位可委托划款 缴存公积金

25.07.2014  10:41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缴存住房公积金又多了一种便捷的途径,从7月24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以选择委托划款的方式,来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悉,要通过这种方式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需先到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以下简称“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然后,单位法人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上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单位经办人持已签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等资料到公积金承办网点申请办理。

  办理所需的资料包括《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划款缴存协议》一式两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办理时需注意,委托划款缴存业务有两种业务类型,一是手动托收,二是自动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