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东莞厅官出差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

19.06.2014  09:45

   东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发布施行

   东莞时间网讯 即日起,东莞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坐飞机只能坐经济舱。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这些是昨日市财政局发布的《东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的新规定,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对比2009年的旧《办法》,新《办法》在报销标准、费用管理及监督问责上均加大了力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新《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国内差旅费管理。

  厅级住宿费标准降了110元

  住宿费方面,新《办法》规定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490元,其他人员340元。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2009年的旧《办法》规定,正副局级(含同级别人员)每人每天600元,科级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对比来看,新《办法》中,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标准下降,其他人员的标准整体上提高了。

   餐补及市内交通费用提高标准

  物价指数接连升级,新《办法》对出差人员的餐补及市内交通费用等也提高了标准。

  新《办法》中,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100元,省内省外同一标准;市内交通费同样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在2009年旧《办法》中,市外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50元,市内交通费用每人每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