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四类失能老年人可获补贴 最高600元/月

26.07.2018  01:20

  《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实施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董珊伶 实习生 邓丽山)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印发了《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自2018年7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8日。

  市民政局表示,《方案》的实施,能有效帮助缓解失能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减轻失能老年人的养老负担,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那么,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是谁?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补贴?

  / 补贴对象 /

  四类失能老年人可获补贴

  《方案》明确,补贴主要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的生活,原则上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补贴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按照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39-2013)能力等级评定为1-3级的下列四类失能老年人: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二)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三)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人均家庭财产在本市低保家庭人均财产标准的1.5倍以下)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四)8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 补贴标准 /

  根据失能程度差别化补贴

  补贴标准是怎样呢?《方案》明确,根据老年人的失能程度进行差别化补贴标准。轻度、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00元、200元、300元。

  此外,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并取得了《残疾人证》后,轻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增加至200元;中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增加至400元;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增加至600元。

  申请人在申领失能补贴后,若失能程度严重或减轻,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补贴申请。

  如何申请呢?根据《方案》,该项补贴申办程序分为申请、评估、初审、审核、审批、评残、建档等七个环节,详情请扫描左方二维码了解。

  / 注意事项 /

  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个人发放的护理、服务补贴。此外,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各园区、镇(街)应在每月15日前将当月的护理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也可根据老年人或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的,其补贴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机构。

  东莞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具体事项由东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有疑惑的市民可咨询0769-2283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