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院长拟拿年薪

10.11.2015  13:12
原标题:破除逐利机制 院长拟拿年薪

  在国家卫计委下发的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东莞市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城市。近日,《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下发。《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相比此前的医改方案,《方案》引人注目的一点是,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也已经出台。

   医改按四条路径推进

  从2012年10月起,东莞全面启动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年来,公立医院改革紧紧围绕“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编制、薪酬分配、价格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方案》总结了东莞公立医院改革的四条基本路径,包括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这也被认为是东莞深化医改的四大特色。

  不过,虽然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取得一定进展,但距离社会各界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待全面破除,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医改尚需深入探索。

  此外,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技术水平与群众预期差距较大,影响了“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执行效果。

  面对新的挑战,《方案》结合全国、省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将管理体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

   市属公立医院院长

  年薪最高60万

  相比以往,《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已经出台。

  此前,有知情人透露,相关方案中规定,东莞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试行年薪制后,年薪最高的定了60万元,但要拿到这个年薪,院长必须完成很多考评指标。

  实际上,从去年底开始,就不断有风声传出,东莞7家市属公立医院的院长有望率先试点院长年薪制,看试点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是否扩大到全市其他公立医院。

  这7家市属公立医院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

  除新涌医院是专科医院外,其余6家医院几乎是东莞医疗水平最好、门诊量、住院人数最多的医院。

   ■医改七大任务

  此次《方案》明确了东莞医改的七大任务,包括医检结果互认、完善分级诊疗、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等等。

   服务体系

  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检结果互认

  《方案》提出,要优化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大力支持发展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每年评选8—10个市级重点专科。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分级诊疗

  完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模式

  将进一步完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同时,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施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管理体制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混合所有制医院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运行机制

  患者可自主选择在门诊或药店购药

  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市所有公立医院继续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力争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探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

  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等医技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支付方式

  通过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到2015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逐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人事薪酬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全面推行以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通过相关规定引进。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出台《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建立工资总额核定制度,出台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试行院长年薪制。

  建立以岗位价值、风险、责任、绩效为核心的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动态调整机制,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取消编制内外人员身份界别,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同岗同酬。

   智慧医疗

  建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

  推进智慧医疗的建设和应用,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升级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硬件和软件,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

  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效率,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完成全市卫生计生预约服务统一平台建设。(欧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