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管到底管些啥?首部地方性法规划定了职责

29.09.2015  16:51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城管到底管些啥?被扣的物品该怎么处理?道路可不可以随意开挖?以往,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很难找到确切的法律依据。为此,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计划从城市管理领域入手。

日前,市法制局公布了《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邀请公众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迈出了东莞地方性立法的标志性一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0月11日前向东莞市法制局提交。 

关键词1:城管职责

突出公共服务属性

8大领域+综合执法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缺乏上位法支撑,特别是执法方面,经常要借法执法,甚至在城管到底管哪些这一问题上,都没有人能说清楚。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此予以明确,拟赋予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市容环境 卫生 、城市户外广告、燃气、集中供热等实施的规划、服务和管理活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征求意见稿》起草人员之一、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说起城管,公众往往会局限在执法方面,条例将突出城市管理领域的公共服务属性,明确城管对8大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同时,也明确了“管、养、罚”一体,这将解决城管到底管什么的问题。

关键词2:市场化

将有监管机制

拟建立企业诚信平台

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东莞在全国走在前列,而在之前,没有先进经验借鉴,也没有上位法支撑。如何规范市场化?《征求意见稿》用了较大篇幅进行阐述,包括明确了城市管理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可以引入市场运行机制。

同时,提出城管部门应当完善市场化监管制度,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严格监管合同履行,建立企业诚信平台。相关起草人员表示,市场化涉及大量财政资金,通过地方法规进行规范十分有必要,同时,建立企业诚信平台也有助于提高管养水平。

此外,市场化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城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关键词3:道路开挖

提前计划报备

提交10%保证金

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城管部门统一制定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设在城市道路上的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供热等各类管线产权单位,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于每年11月1日前上报下年度的管线敷设计划。

同时,拟规定经批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向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缴纳挖掘回填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保证金按照工程造价的10%确定,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掘路修复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六个月。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报计划有利于城管部门提前掌握、统筹安排,但紧急抢修除外。据了解,目前我市虽然有道路开挖方面的规定,比如说新建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但缺乏强制措施,条例出炉后有利于及时制止随意开挖道路行为。

关键词4:户外广告

电子显示屏晚10点后不得开启

征求意见稿》提出,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妨碍生产生活,损害市容市貌;不得遮挡建筑物外窗等影响逃生和消防灭火救援;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商业广告设施;不得利用各类桥梁设施。

同时,户外广告的光源或设置形式不得对驾驶员行车视线造成严重干扰,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显示牌(屏)应科学控制亮度,避免造成光污染,开启时间应控制在每日的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关键词5:暂扣物品

鲜活产品

应在24小时内处理

如何处理暂扣物品?《征求意见稿》提出,城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认领。公告后无人认领的,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妥善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同时,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等的扣押,应当告知当事人在24小时内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依法处理;无法拍卖、变卖或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城管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6:井盖

偷盗井盖将最高处以2万元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拟对井盖这一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进行规范,明确提出设在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井(箱盖)和沟盖,产权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养护、维修和更换影响安全的设施。产权单位不及时检查、更换井(箱盖)、沟盖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盗取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井(箱盖)、沟盖及其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对损坏、盗取井(箱盖)、沟盖或其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7:公园

不得携带宠物进入纪念性公园

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广场管理者指定区域外游泳、垂钓、捕捞、游船、放生动物、投掷食物等;不得在纪念性公园的主要纪念区域开展 健身娱乐 活动;不得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进入停车场以外的区域。

此外,不得携带导盲犬、扶助犬以外的犬只或者宠物进入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动物园等。

否则,对影响公园、广场正常秩序的,责令停止,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属于集体活动的,对活动的组织者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8:执法者

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对城管工作者的职责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提出: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的;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未经举报投诉人同意,泄露其信息,情节严重的;挪用、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的;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的行为。

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

意见和建议渠道

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http://sffzj.dg.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法规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0769)22831352;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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