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管条例草案修改稿将提请第二次审议

16.12.2015  20:07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各有关部门关于《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满堂主持座谈会。

市编办、市法制局等21个部门参加了座谈会,相关负责人围绕职权划分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对道路开挖进行规范是此次城管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也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提出,通信行业技术发展快,经常会因为地面建筑变化而修改通信设施建设计划,建议参照深圳市改为“每个季度申报一次”,加快审批频率。

东江水务相关负责人也提出,作为管线业主单位,经常面临配合其他工程进行的管线迁移,这种被动施工很难提前做计划。建议对常规施工,缩短为一个季度上报审批一次;对应急工程,可以灵活处理,如提前十五天向城管部门申请。

市环保局提出,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建议将该法有关内容融入到城管条例中,增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同时,建议修改相应罚则,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与《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持一致。

据了解,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根据前期广泛征求的意见及常委会一审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和修改,如增加了“烟花、爆竹管理规范”等部分,形成了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李满堂指出,城管条例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关系公众利益和今后的司法实践,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对各部门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综合,将修改稿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