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 外来务工人员租公租房更易

14.12.2015  13:44

申请公租房的工作条件从满6年放宽到满5年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政府 新闻 办获悉,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请示》,东莞将扩大本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范围。据介绍,东莞将放宽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工作条件从满6年放宽到满5年。

低收入家庭申请经适房条件放宽

据介绍,根据新的规定,东莞将放宽 经济 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其中,按照以前的规定,东莞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无自有住房、无宅基地,而新的规定则要求“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据市住建部门介绍,从2012年11月21日起,东莞停止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即经济适用住房只租不售。此次放宽限制后,将有更多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

根据新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据介绍,放宽户籍限制后,可以有效解决大学毕业生的住房难题,预计将吸引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来莞工作。

因工作变动断保也能申请公租房

记者了解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工作条件从满6年放宽到满5年,社保条件从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放宽到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考虑到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大、工作变动大的特点,因工作变动而断保的人员也能申请公租房。

记者了解到,东莞接下来还将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保障房的便利性和使用率。从今年6月起,东莞已经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相应调低,接下来还将重新评估,并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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