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多个民生领域将有地方立法

18.03.2015  13:42

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正重新梳理空白领域制定立法要点

经过6年申请地方立法权的历程,东莞终于“圆梦”。据了解,根据《立法法》规定,东莞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将分三批落实各市的地方立法权,目前东莞正重新梳理立法空白领域,制定立法要点,争取进入第一批名单。

地方立法权立法对象扩大范围缩减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东莞市地方立法权,对东莞、中山等4个不设区的市“比照适用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

据了解,根据《立法法》规定,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也就是说,除了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东莞在行政架构、企业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领域并不符合地方立法权的要求。

东莞重新梳理空白领域制定立法要点

昨日,市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形势变化很快,此前曾专门进行研究列出了制定政府规章的重点领域,然而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变化。据透露,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要求制定市里的立法要点,目前相关部门正重新梳理符合立法条件的空白领域,“确定最重要最迫切需要立法的是哪些方面”。

昨日,东莞市人大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目前东莞已经不再提申请“较大的市”的事宜。据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把组建相关的立法机构提上了日程,着手研究地方立法的相关内容。

争取进入省落实立法权首批名单

根据《立法法》规定,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

据了解,广东省将采取分批处理的原则,共分三批推动各市落实地方立法权的有关事宜,今年之内广东会有若干个符合条件的市落实地方立法权。昨日,东莞市法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东莞已经获得了地方立法权,但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时间,还要等省里的统一安排,“我们希望能进入第一批名单”。

关键词1

出租屋管理:地方立法权将强化治安管理

广东流动人口超过3000万人,其中东莞市又是全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最多的城市之一。在中国的经济版图上,东莞是珠江三角洲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因而,在破解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难题上也最迫切。

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郑盛平说:“以流动人口管理为例,东莞在取得立法权后,可以根据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和问题,结合本地特色,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东莞取得地方立法权后,也可以出台相应的文件法规,制定具体的措施,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制度。假如出租屋业主不服从管理,而东莞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就可以依法对业主施以一定的处罚。

公安部门内部人士也表示,以往东莞没有立法权,一线执法时最大的尴尬是,中央或者省里的一些法规和办法制定得比较粗线条,执法时没有细化的规定进行指导和规范。现在获得地方立法权,相信能在一些方面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这对于强化治安管理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2

垃圾分类:地方立法权可促进垃圾分类

目关,垃圾分类工作是东莞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据了解,自2011年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三年多的垃圾分类工作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垃圾混着倒、环卫工混着运、环保热电厂混着烧等问题层出不穷。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东莞市人口结构复杂,市民的参与度不高,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也有待完善,“如果仅仅只靠自觉,肯定很难推进。”该负责人建议,东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规范,并增加一些强制措施,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奖惩机制,一方面能够约束社区相关负责人,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垃圾运输和处理部门,打通垃圾分类的所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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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立法权为文保工作保驾护航

据了解,过去10年,东莞曾先后两次提出启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制定工作,可至今未见政策颁布。对此,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参与制定者在制定过程中发现很多条款难以找到法律依据,在没有地方立法权的情况下只能一拖再拖。

东莞有着众多亟待保护的历史文化遗迹,东莞获得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权之后,可以更好地保护道生园、谭屋这样的古迹,留给市民更多驻足流连的景色。

关键词4

废品收购:地方法规使该行业由乱到治

据了解,废品收购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据了解,仅2012年就有数十宗“废品江湖”引发的各种纠纷和案件。

2013年,《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政策规定出售废旧资源的企业从此不再只售给片区内的垄断者了,而是向价高者出售资源,废品市场乱象逐渐得到了遏制。

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虽然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没有地方立法权,不能像广州、深圳那样可以规定委托第三方代理回收废弃资源,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东莞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废品收购面临的难题,为市民生活营造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