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多渠道全方位打造创业型城市

05.11.2015  11:04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东莞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东莞市实际,提出我市“十三五”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扶持“大众创业”的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20多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万

据了解,多年来东莞的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并在促进就业和推进创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但《实施意见》也指出,我市目前劳动力流动性大,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技能不足,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质量仍需提高。随着 经济 转型升级和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我市劳动者再就业问题、就业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情况仍将持续存在。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仍面临较大压力。《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机制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推动全市就业创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0万,完成劳动力技能培训15万人次,完成创业培训10万人次,就业创业服务率达100%,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创建创业孵化基地50个,努力将东莞打造成为创业型城市。

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高达8项

实施意见》中的就业创业补贴(奖励)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两重点一工程”,即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两类群体就业为重点,同时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和鼓励就业创业,多渠道、全方位促进就业创业。

其中,在促进就业方面,将延续或调整完善现行相关政策措施,并新增“校企合作补贴”帮助企业招用技术型、技能型人才,新增“企业安置基地奖励”(村民车间奖励)鼓励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新政策。

就业补贴政策中,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政策包括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和基层安置就业工资补贴等3项,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就业补贴、企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5项。

就业困难人员专项补贴政策,包括全日制就业工资差额补助、灵活就业工资补助、灵活就业社会 保险 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