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足女卖淫时遭劫 后被劫匪劝说入伙

20.11.2014  12:30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一名16岁少女卖淫时,遭两男子抢劫,此后竟被劫匪胁迫劝说加入犯罪团伙,三人在深圳作案时被警方抓获。目前三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女孩的母亲则告诉南都记者,女儿在东莞被抢劫时,曾向她求助,而她也向东莞警方报案,但最终无果。

三人设套劫奸女网友被抓

据罗湖警方透露,今年7月,罗湖万事达酒店发生一宗恶性案件,一女子应约到酒店与一男网友开房时,遭遇了两名假警察实施抢劫,这名女子被抢走手机、金饰。抢劫实施过程中,这名女子更是被迫与男网友发生性关系,还被拍下性爱 视频 和照片,遭遇勒索3000元。两天后,警方在罗湖将三名嫌疑人抓获。三人被警方认为涉嫌抢劫、强奸罪。

其中一名假女警便是年仅16岁的周某艳。实际上就在半个月之前,她还是一名受害者。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今年7月1日,前述案件中嫌疑人刘某与张某在东莞厚街镇密谋抢劫失足女。

案发当天,张某在厚街镇康乐路富康旅馆开了房,约见失足女周某艳在房间内嫖娼。整个作案过程与前述作案过程如出一辙,只是作案过程中少了一个“女警察”。

作案过程中,刘某冒充警察扫黄,将张某与周某艳抓获,对周某艳的手机及个人财物实施了抢劫。警方透露,周某艳供述,刘某当时冒充警察提出要罚款,索要2万元。其间周某艳提供了其母亲的电话。

周某艳的母亲向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确实多次接到有男子冒充警察,要求其支付2万元保其女儿无事,她为此选择向东莞警方报案,并没有支付钱款。

而见索要不到钱财,嫌疑人刘某竟想出要拉周某艳入伙。警方透露,刘某拉周某艳入伙是因为觉得周某艳年龄小,容易控制。另一名同伙张某则称,周某艳本来不答应,但是在刘某的威胁说服之下,终于答应加入他们一起作案。周某艳本人也称,她一度以为刘某真的是警察,加上对方威胁她卖淫要判刑一年,还说喜欢她要她做女朋友,就此同意和刘某张某一起干活。

家属指警方不作为

周某艳的母亲向女士告诉南都记者,7月初,她多次接到冒充警察的电话,要她给2万元保其女儿无事。由于她本人在东莞的清溪镇工作,女儿是在厚街镇工作,她为此在东莞的清溪镇与厚街镇之间奔波,多次向警方报案,称女儿遭到绑架。

向女士提供了与东莞110的多次通话记录。但是向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两镇警方为究竟谁该立案没有定论。“他们说我女儿是被骗到传销组织了。”向女士说,警方不作为,导致女儿如今身陷囹圄。

南都记者昨日致电东莞厚街警方,截至发稿时并未获得回应。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郭向锋律师就表示,根据《刑事 诉 讼 法》有 关 规 定 ,公 检法机关对于报案、举报的事实及材料必须予以接收,不能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