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杰带队做客“阳光热线”:
通过“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土地,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 本报记者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杰带队做客“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对于网友咨询外地人买东莞宅基地是否能办到房产证的问题,他表示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外地户籍人口购买东莞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
宅基地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网友小丽称自己户籍在湖南省,其夫户籍在广东省河源市,他们在东莞市企石镇从本地人手里购买了面积为113平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出售人的名字,是否能办理更名手续?
刘杰现场回应,宅基地是对本村村民的一种福利和社会保障,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才能使用这块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购买还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农村宅基地,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的使用及流转主体是有特殊限制的,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分配到宅基地,在流转方面,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刘杰强调,购买土地之前要先到国土部门咨询地块的规划用途,看是否能落实用地指标,新增经营性和工业招拍挂出让用地纳入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挂牌、集中交易。不要私底下找村委会或者个人购买土地,非法买卖土地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私自购买的宅基地,不符合条件就无法办理土地证。
有网友询问与上世纪50年代房产证相关的问题。有村民持有1952年东莞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并在东莞市档案局查到了对应的存根,地址位于“原茶山乡附墟村”,至今未换新证,但现在土地已被铁路、公路、公园、厂房所覆盖。他想知道,这个证现在是否有效?能否申请国家补贴?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莫伟鸣表示,50年代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当时发放过土地房屋所有证,但随后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原来的证已经失效且原址并未建设房屋,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的。
近十个镇街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刘杰说,东莞目前建设用地密度超过43%,土地利用空间碎片化、综合效益低、后备资源紧,资源环境不堪重负。去年6月,国土资源部同意我市开展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我市是全国首个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的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市,这实际上是国家和省在土地差别化管理中对我市进行倾斜和支持。
我市在部省政策框架下,出台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科研用地管理等一批新制度文件,并在麻涌、长安、虎门等近十个镇街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在万江、麻涌等镇街开展了土地统筹整合试点,在凤岗、大岭山等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接下来,我市将在省政府和省国土厅负责指导和监管下全面铺开各项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土地使用制度和审批制度改革、土地生态修复等制度创新。
如成功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可获2000亩用地指标奖励
近期中央多次强调要收紧土地政策,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底线带电带压,增量的水龙头已经拧紧,要想在有限的空间寻求突破,不能再依赖新增用地的无限扩张,必须走节约集约用地道路。”刘杰说,今年,我市确立了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的目标,并将其作为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实践平台。
刘杰透露,如创建成功,我市将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荣誉称号的地级市,还能一次性获得2000亩用地指标奖励以及用地政策方面的倾斜照顾,对推动我市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创建工作具有很大难度,面临非常严格的国家评选标准和要求指标考核。
目前,我市已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并将“三旧”改造工作提升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层面,纳入镇街领导班子考核范围,先后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科研用地管理、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工业楼宇分割登记、土地执法监察考核、土地生态补偿、建设用地绩效考核等一批规范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文件。黄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