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每年12次降为4次
南方网讯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在前期南城、高埗充分试点的基础上,东莞市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此次调整涉及市国税局管辖的29.9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意味着这些纳税人将告别每月申报,每年的申报次数也将由12次减少到4次。
此次调整除将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外,还对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开业或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等情况,以及如何按季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等资料等做了明确规定,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按季度办理申报。
“我们将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之前的1个月调整为1个季度主要是从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为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调整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将按季度申报纳税,工作量明显减少,可以更加专心于生产经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改为“按季申报”后,增值税起征点将由每月3万元调整到每季9万元,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惠及面将进一步扩大。该负责人介绍,对销售额整体不高,仅个别月份销售额超过3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按季申报”将有利于他们足额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从细微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于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使税款入库的时间由按月改为按季,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纳税人的资金压力,帮助纳税人灵活周转资金。以2014年市国税局的数据为例,全市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入库税款9千万元,“按季申报”后全市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可灵活周转的资金将多出1.8亿元。
“我们公司是南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申报的增值税额都不大。”在谈到“按季申报”时,位于南城的一家五金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3月南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我们公司不用每个月都申报了,每个月多出的几万元款项也可以灵活周转,我们十分支持这项改革。”
此外,纳税人需填写的表格也将进一步减少。“按季申报”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的增值税申报表从每年12份减少到每年4份,降幅达67%,纳税人填写表单资料的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