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局“六突出”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23.12.2014  18:07

  东莞市质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系统性风险防范理论为指导,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成效,在全市特种设备总量16.6万台/套(约占全省特种设备数量的八分之一)的监管压力下,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责任落实 。一是 落实镇街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对本地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质监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督促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狠抓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牢牢盯紧重特大安全事故风险大以及事故易发、高发领域、行业的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设备,协调市镇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实施重点监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实现100%定期常态化检查到位,实现重点监控设备的定期检验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蒸压釜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电梯、吊运熔融金属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气瓶等30余项专项行动,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6667家次,发现并纠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297项,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98宗,处理群众举报投诉465起,及时发现、消除了大批安全隐患。三是保障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下的特种设备安全。顺利完成了“加博会”、“莞商大会”、“海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任务,及时应对了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三)突出电梯监管改革。 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协会参与、社会关注的工作格局,改革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截至2014年10月底,已完成67903台电梯“使用权者”确认、55755台电梯购买保险,分别占全市在用电梯总数的99.5%和81.7%。借鉴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调研其他特种设备社会化监管改革工作开展的可行性,  今年7月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领域推广社会化监管模式改革,开展使用权者确权、推广保险、分级管理等工作。

    (四)突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是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修改完善《东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其纳入东莞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 通过整合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依托企业专业化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充实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库,提高了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能力。共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公开应急救援演练5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示范和促进带动效果。

   (五)突出宣传教育 一是 面向企业开展点对点教育。开办120期培训班,培训发证学员6703人次。 二是 面向社会开展普及宣传教育。编印、派发法律手册、知识画册5万余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三进”活动,举行5场应急救援公开演练。 三是 面向基层开展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对全市33个镇街村(居)特种设备兼职安全监察员开展专业培训。

   (六)突出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 锻造业务和作风双达标的监管队伍。推动镇街增强特种设备监管力量,建立1600多人的村(居)兼职安全监察员队伍,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监管力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作风和廉政建设,推动监管队伍政风行风的持续转变和进一步改进。 二是 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形成岗位责任制、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统计分析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举报投诉工作指引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同时,完善考核表彰奖励机制,对镇街、有关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保障监管责任和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是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加大装备投入,加快特种设备安全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东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