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已建封闭小区将拆围墙开放 你怎么看?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通过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和“时间表”,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将影响74916万中国城镇常住人口的生活。
你最关注的,肯定是这句话: 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
意见指出,城市是 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拒绝“大洋怪”建筑 城市规模不盲目扩张
意见同时强调,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设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贯彻“八字”建筑方针 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意见提出,要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未来城镇住房改革明确两大方向
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提出了未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两大方向,即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我国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意见提出, 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
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
意见提出,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
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
明确城市发展“时间表” 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城市发展的“时间表”: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等;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等。
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