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院发布“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21.01.2016  17:09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这十个典型案例是从2015年东莞两级法院办结的11万多件案件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等方面,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的生命 健康 财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 经济 市场秩序、打击恶意拒不履行等,与社会安定稳定、经济创新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该十大案件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社会教育意义深刻,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意义。

东莞两级法院希望通过发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使知法、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共同推进法治东莞建设。

典型案例

拿不到货款就尾随 债务人被判侵犯人身自由权

基本案情

郭某认为,李某和刘某无故拖欠约200万货款。随后,他就指派3个人对李某和刘某进行尾随跟踪,强行进入两人的车内,进入两人的住所后拒绝离开,不间断守在两人住所外。

李某和刘某提起诉讼,认为郭某的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并要郭某公开书面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遂判令郭某以书面方式公开道歉。

法官说法

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行动自由与精神活动自由。但是,个体的自由权并非绝对自由,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不影响他人同等的自由为边界。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力救济,向债务人讨债,是其应有的权利,但若债权人行使自身的权利影响到他人同等的民事权利的自由(包括自然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其他民事活动的意志决定自由),其行为就构成侵权,此时,即使出于合法的目的,也需承担侵权责任。

食品未标注“不适宜人群”  商场10倍赔偿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陈某在某商场买了6包虫草花。随后,他认为,虫草花是新资源食品,这类食品应当标注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但他购买的产品包装上并未标注。于是,要求商场退款并十倍赔偿。商场则不同意退款和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新资源食品应该标注不适宜人群。最终判令商场退款并进行十倍赔偿。

法官说法:

由于对新资源食品认识的时间不如普通食品长久,所以不能忽视新资源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新资源食品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注标签,且内容应当包含 卫生 部公告要求的内容,尤其应当标注食用量和适用人群,否则应向消费者“退一赔十”。

同等责任不同处罚  清溪交警处罚决定被撤销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蒙某持C1驾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清溪镇与邢某发生交通事故。当时,邢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清溪交警认定,蒙某和邢某负同等责任。最终,交警对蒙某作出罚款1200元,记24分,对邢某没有作出行政处罚。

蒙某不服该处罚。经行政复议后,蒙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撤销了清溪交警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东莞市交警支队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法官说法

同样情形同等处理,做到不偏袒、不歧视、不随意。这就是行政法上的平等原则。行政行为除了有合法的依据,也要注意合理性,如果偏离了平等原则,那么从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有予以撤销的依据和可能。不论在行政管理上,还是司法实践上,对平等原则的适用都应加以重视。

出租屋掉落凳子砸死人  房东和二手房东均担责

基本案情

翁某在寮步镇一小巷,被高空坠落的木椅子砸死。经查,这栋出租屋最早由农某兴建,随后转让给杨某。杨某又整栋承包给顿某经营管理使用。同时,杨某又委托刘某以刘某的名义代办出租牌照及税务备案登记手续。

死者的家属起诉所有相关人员索赔。最终,法院判处顿某赔偿31.9万余元,刘某和杨某赔偿23.1万余元。

法官说法

出租房屋是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房屋的所有人、出租人在享有房屋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外,也应履行好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如案中的事件反映,因房屋的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房屋的所有人、出租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维护和管理上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房屋的所有人,除依法享有权属的同时,也应承担对房屋的维护和管理义务。房屋的承租人除了依法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外,同时也负有合理的管理义务。故此,建筑物的所有人、出租人应当对建筑物进行妥善保管与修缮,以免因小失大,甚至对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