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东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逾期未改正企业的公告

04.11.2014  18: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第二季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改正。其中,东莞市凤岗宇衡工艺品厂等10家不合格企业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东莞铭晋家具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逾期未改正(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4年第二季度东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逾期未改正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