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社局开展“百日行动”初见成效

14.08.2021  05:22

6月8日以来,东莞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遵机构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检查“百日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2314家,查处违法案件157件。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确保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百日行动”将持续至9月15日,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用工,做到“五个必须”:一是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必须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含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四是必须建立包括职工名册、录用登记、工时台账、工资台账等用工管理台账。五是必须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目前正值暑假,需特别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如若发现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如果发现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强迫劳动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王子玺 通讯员:市人社宣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