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资委扎实苦干,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28.09.2017 10:4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日趋完善。2013年8月,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时期我市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做强做优做活东莞市国有经济的意见》,随后又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意见》、《东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与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2017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具体地部署了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这些文件的出台,既符合中央和省的精神,又体现了东莞特色,为推进东莞国资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形成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企业公司制改造基本完成。2015年始,通过搭建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分流、薪酬管理等问题,厘清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关系等方式,对我市路桥总公司、燃料工业总公司、电子工业总公司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改组成为交通投资集团、能源投资集团和国弘投资公司,使其成为我市交通、能源、电子投资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和重要影响力企业,为下一步推进有关市属企业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好基础。 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以增量为主,鼓励二、三级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推进市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几年来,我们先后支持电化集团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战略投资者美启集团对下属电厂项目实施重组;支持能源集团、国弘投资借助新奥燃气、生益科技等企业的产业优势促进自身发展壮大;支持东莞控股探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目前,全市二、三级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户数共74户,占国有企业总户数的39%。 经济结构布局不断优化 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有关工作部署,我委起草了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以及摸底建立数据库,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至今年6月初,已完成2户市属关停企业、4户市属特困企业的处置。目前正在加大处置力度,在确定每户“僵尸企业”处置方式的基础上,逐一形成具体可行的细化方案和任务分解,督促市属企业按时保质完成“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任务。努力探索股权多元化投资模式,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截污管网、污水处理、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带动民营资本做大做强。整合市属各类金融资产,组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强我市金融资产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推动资本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完善 公布监管名单实施分类管理。2012年公布了《东莞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和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首次正式明确我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范围,目前已整合为26家。2014年对市属企业按“准公共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进行分类,通过明确企业分类,奠定对企业科学管理和考核的基础。
国企党建不断加强 2016年12月,东莞市国资委党委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多头管理问题,理顺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更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近年来,东莞市国资委认真组织市属企业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先后积极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教育实践、“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各项活动,党内生活进一步严格,“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部选拔制度得以完善,完成20多家市属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换届和组建等工作;完成19家企业、50多人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清理。党风廉政建设得以加强,委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完善了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并公布了国资委权责清单,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省国资委的关心和指导以及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国资委以严实工作作风,昂扬的精神面貌,埋头苦干,为我市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为我省国资国企取得更大更新的发展出一份力。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09.201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