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局大力宣贯特种设备两《条例》

25.08.2015  19:46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为了做好宣贯工作,东莞市质监局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 编印两《条例》单行本共6万份,派发给全市从事特种设备活动的单位(个人)及质监系统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向全市特种设备从事人员宣传有关规定;在局官方网站和《东莞质量》杂志全文刊登两《条例》,全面展示条例内容。 二是 针对电梯安全这一社会关注热点,重点梳理《条例》中关于电梯安全的内容,整理成宣传单张,印制7万份,同时印制安全乘梯宣传海报2万份,在全市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上进行张贴。 三是 专门组织召开质监系统内部宣贯会,专题学习条文内容,局机关安全监察部门、执法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以及技术机构、镇街质监站人员参加了学习; 四是 按程序研究制定两《条例》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纳入本单位的权责清单。

  (东莞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