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总工会开班培训集体协商技巧

16.07.2015  12:44

东莞时间网讯 发生了劳资矛盾怎么办?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郭水看来,集体协商是劳资双方对话的平台,是源头上预防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最有效、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昨日,市总工会在会议大厦举办全市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继承律师解读《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相关问题、传授集体协商的策略技巧以及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大家谈沙龙”活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已建工会企业中共有23978家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为84.3%。

各镇(街)总工会、行业工会、村(社区)工联会、大型企业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全市586名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培训。

郭水直言,集体协商是劳资双方对话的平台,是源头上预防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最有效、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使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更进一步正面引导和督促企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通过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来化解双方矛盾、解决劳资利益纷争、解决劳资意见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