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18.12.2017  17:38

■12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梁维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记者 郑家雄 摄

以“头雁效应”带动作风建设

东莞时间网讯 12月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对全市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直击“四风”现象本质要害,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这对于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断提升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聚焦“四风”问题深入自查自纠,抓好贯彻落实,为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查摆整改,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府系统作风转变取得更大成效。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查找作风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改,限期解决到位,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建设的整体好转。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头,形成抓好作风建设的“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从自身抓起、从自己严起,当好表率、以上率下,以作风建设的“头雁效应”带动全市政府系统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查找作风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完善工作程序、改革体制机制上出实招、求实效,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不断巩固和拓展全市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的成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方案》《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审定了2016年东莞市鼓励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推动“两高一低”企业提前退出补助专项资金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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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18项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梳理出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了《东莞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发展股权融资、营造良好环境等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力争到2020年底,企业经营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合理调控企业杠杆率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处于合理可控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方案还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考核机制,支持企业盘活资产,支持企业利用“三旧”改造政策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支持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降低企业财务负担,推动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创新,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创新和丰富股权融资工具,拓宽股权融资资金来源,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

NO2

3年形成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运行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提升全市企业参保的覆盖率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制定了《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范围、保险机构的推荐选择、保险责任、保险服务、推动政策、对保险机构的约束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9部分内容。我市将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与保险良性互动、多方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提出,突出重点行业企业,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建立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备、保险服务覆盖全面、事前风险防范能力和突发事故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

NO3

镇街引导“两高一低”企业退出获奖励

记者会上获悉,2016年度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工作已告一段落,我市共引导退出企业34家,完成整治企业49家。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鼓励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推动“两高一低”企业提前退出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市对因“两高一低”企业退出造成属地镇街税收留成减少部分,由市财政按退出企业2013—2015年度缴纳的各项税收镇街留成部分总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镇街引导“两高一低”企业退出获得的节能减排成效,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