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 最高奖8万元

01.03.2016  11:17

东莞时间网讯   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市政府最高奖励你8万元。昨日,《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并于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21年。

市环保局设立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经核实为有效举报的,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奖励举报人。

如果你发现有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  你可以邮寄信件或亲自到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具体指:未经过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从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工业废水的;擅自拆除、闲置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工业废水直接排放的;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新建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六大重污染建设项目并正式投入生产的。举报人可以邮寄信件或亲自到市环保有奖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举报人准确指出企业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所埋设暗管的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