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30.09.2014  16:42

  广东省东莞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近40万,各个民族成分基本齐全。东莞市委、市政府将每年9月份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近日,东莞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局、民族宗教局联合下发了《2014年东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正式启动该市今年以“守望相助、共创未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一、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等市直媒体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刊发系列报道。对在莞新疆少数民族人员的先进事迹,以及在莞新疆少数民族与当地群众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典型事例及时宣传报道。各镇街内报内刊、电视站、网站、微博等要开辟专栏,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二是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在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出宣传栏(窗)、播放LED公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加大民族文化宣传工作力度。今年9月正值第五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惠州市举办,要以组团参加本届民族运动会为契机,将民族团结宣传与民族运动会的宣传有效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认真组织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一是丰富活动的形式。要通过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少数民族文体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摄影书画作品展等形式,以及组织专家学者、模范人物等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宣讲等方式,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二是搞好学校的宣传教育。结合“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承办“新疆内地班”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国家民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抓住秋季入学的契机,通过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教育课、党课、团课、少先队活动等,充分用好系列动画片和图书《兄弟姐妹一家亲》等学习材料,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搞活社区的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多的实际,以社区为单元,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五个一”活动:一场主题宣传活动(文体表演、书画摄影等)、一次社区民族工作志愿者服务活动、一次面向社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活动、一次社区各族居民代表座谈会、一场法制咨询活动。
  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集中排查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紧密结合。针对昆明“3•01”等暴恐事件发生后的形势,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重点领域(如少数民族人员集中的社区、企业、学校等)通过接访、走访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予以调处化解,并跟踪管控,切实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和谐。
  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水平,有效促进民族宗教工作扎实开展,东莞市民宗局于9月11日举办了一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讲座,市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领导干部及全市各村(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共约750人参加,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本次培训活动对进一步提高全市民宗干部的业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供稿:东莞市民族宗教局 叶诗远,编辑:办公室 陈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