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法律援助处连续5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法律援助热线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法律咨询(资料图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爱心、热心和耐心,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三心接待群众……”,这是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服务窗口的基本文明规范要求。
自1998年成立以来,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不断降低法援申请受理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益人群范围,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办案质量。
文明的服务规范加文明的制度保障,让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工作更加深入人心。2009年,东莞市法律援助处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随后连续5年蝉联至今。
茶山阿婆16年3获法援重获生活信心
“可以说,法律援助改变了我的命运。”61岁的茶山镇人谢带顺感叹道,16年来,她因为自己的2宗案件,3次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据了解,谢带顺年轻时因为生二胎流产落下了残疾,没想到,45岁时,丈夫有外遇要跟她离婚。谢带顺离婚后仅获得半套毛坯房,同时还要抚养儿子。颇为不服的她决定找律师打官司。
1999年6月,经介绍,谢带顺找到了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当时的法援律师尹爱南和同事接受委托一起办理此案。据尹爱南介绍,当年12月,案件胜诉,虽然法院仍判决离婚,但法院认可了谢带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额外判给她8000元补偿。
“我不是为了争财产,而是为了争一口气。”谢带顺说,中年离婚,她也因此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我那时想过自杀,如果不是他们帮我打官司,就不会有我的今天。”
后来,谢带顺与尹爱南及其同事保持了长期联系。据谢带顺介绍,尹爱南每年都会给她打几次电话,关心她的家庭与身体状况;尹爱南则说,“阿婆到市区办事会来看我。她儿子2003年结婚摆喜酒,还邀请我们参加。”
2013年12月底,谢带顺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腿部严重受伤,保险公司希望赔12万元私了,并且语出伤人。她再次决定申请法律援助。
考虑到谢带顺腿伤不能走路的情况,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决定为她启用绿色通道,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上门去收案。2014年8月,该起官司胜诉。随后,谢带顺又申请法律援助向保洁公司要求工伤赔偿。
“三心服务”融入文明规范服务
谢带顺是东莞市法律援助对象的一个典型缩影。近年来,围绕“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工作重点,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数据显示,仅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091宗,接待来访群众27221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25087人次。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王晓河介绍,为了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来自政府惠民服务的温暖与关心,多年以前,市法律援助处就开始严格窗口管理,倡导文明服务。
法援受理室每天有1名社会律师和2名工作人员值班,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请;受理大厅张贴清晰的办事指引;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接待群众来访要做到有爱心、热心和耐心。
王晓河自己也不例外。2014年,他在值班的时候就碰到一名患有语言障碍的工人,该工人通过在笔记本上写字,称在广州、东莞等工地打工,包工头因为他不能说话拖欠他工资,并且把能证明他和工地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全都抢走了。
“我接待他时,看到他不能说话,写字也很潦草,考虑到他文化程度低,怕口头跟他讲,他记不清楚,我也选择在纸上同他交流。”王晓河说道。每次纸上聊天都需聊近60分钟。在纸上,王晓河帮他写明维权指引,让他按程序向住建局与人力资源局投诉,并亲自帮其写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