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元!2019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可以申报了

20.10.2020  03:20

你是否有在相关技术领域从事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等创新活动?如果有,并且符合相关要求,那么你就有申报最高100万元奖励的机会了!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0月17日,该局发布公告,正式接受2019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千万莫错过。

按照《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研发人才是指在东莞市工作,能够在相关技术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用人单位推荐的研发人才,可申请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2019年度在莞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5万元以上的研发人才,或通过技术转让、许可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年度技术成果转化收入达到30万元的研发人才,按研发人才上一年度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办理时间及时限

2020年10月17日——11月19日

审核时限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报途径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s://dghrss.dg.gov.cn/jsrc/),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dghrss.dg.gov.cn/)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单位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

申报人受理条件

在相关技术领域从事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等创新活动,在东莞依法纳税,并符合以下范围可申报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

1、在符合2019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

2、忠于本职、业绩突出,经所在单位认可,并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3、由所在单位为其在莞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报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或具有我市户籍,或连续在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