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维护劳动者权益

21.04.2016  11:06

东莞市第三法院开展“见证执行”劳动争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讯员 供图)

东莞市第三法院开展“见证执行”劳动争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东莞时间网讯   4月20日上午,在“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展了“见证执行”劳动争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当天上午共执行4宗案件,执结3宗,其中和解2宗,拘留1人,执结标的金额达19.6万余元。

女“老赖”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记者跟随其中一个执行组执行人员进入塘厦一家运动用品公司办公室后,见到一位女士坐在座位上,便上前询问公司负责人的去处,该女士表示不清楚,执行人员再问其是何职务时,该女士表示自己是一名普通文员。

此时,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执行法官表示,该女士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娘。他是去年6月进公司的,没几天后自己的右手就在工作中被烫压伤,造成九级伤残。公司支付医疗费后便将其辞退,双方此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经劳动仲裁庭裁决,公司应支付其赔偿款29886元。

眼见自己身份被“暴露”,该女士只好向执行人员表示自己姓陈,是该公司的登记股东。随后,陈女士便开始向执行人员“喊冤”:“他应聘时说自己是熟手师傅,后来只是在公司做个副手试用机器就把手给弄伤了,他这明显是欺骗的行为!”她声称自己要去法院告他。

执行人员告知陈女士,案件是在今年2月份经过仲裁庭裁决的,现早已过了起诉的期限。裁决生效后,法院给其打过两次电话,寄出执行传票一次,送达执行裁定一次,其均没有理睬,现执行队伍上门对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陈女士表示,月底公司才能收到货款,现拿不出这笔钱。申请执行人林某表示陈女士一再赖账,现在虽承诺月底支付届时也将难以兑现。“反正现在就是没钱,大不了把我带走,拘留我吧!”陈女士“嚣张”大喊。

见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且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将其带回法院进行后续处理。当法警上前给陈女士戴手铐时,上一秒还“霸气侧漏”的陈女士顿时没了底气,连声表示“我不去”。法警押其上车时,陈女士仍然对申请执行人骂骂咧咧,并表示一分钱也不会给他。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协商,面对冰冷的手铐,陈女士还是服了软,当场表示现金履行5000元,剩下的分期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表示,该院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已经进入第八个年头。在“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该院以“保民生、促发展”为主题,选取了近两个月来受理的一批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将劳动者申请执行工资、工伤赔偿、加班费等,全部纳入此次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此次执行活动还邀请了辖区人力资源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工作人员进行见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塘厦分局劳动仲裁庭杨副主任表示,仲裁和执行都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环节,通过这次行动,她亲眼见证了仲裁结果的兑现,法院的执行工作令她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