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东莞市镇签承诺书:逐级追责 监督食用“野味”
日前,东莞市林业局与道滘、中堂、麻涌、洪梅等镇政府,签订了《“保护候鸟,拒食野生动物”承诺书》。其中明确,“如本单位本辖区发生重大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事件,根据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自愿接受法纪处理。”
记者了解到,这是市林业局首次与基层政府签订这样的承诺书,目的是敦促基层政府负起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责令辖区酒楼食肆餐厅停止买卖野生动物。
签承诺书可追究政府责任
秋冬季是部分食客吃“野味”的季节,候鸟禾花雀等鸟禽经常被当作“盘中美味”。9月11日,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市林业局林政科开展全市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其中在洪梅镇湿地公园农庄内查获黑水鸡45只死体、青头鸭6只活体、褐赤鸦鹃(毛鸡)3只死体,在洪梅镇德记海鲜酒楼旁房屋查获黄胸鹀202只死体、禾花尖156只死体。
市林业执法部门称,每年都会到镇街的市场和食肆检查,发现买卖野生动物屡禁不止。从今年起,市林业局和基层政府签订承诺书,敦促基层政府负起责任,加强对辖区的检查。按照承诺书中的规定,若基层政府失职,林业部门可以追究其责任。
市林业局与相关镇签订承诺书后,上述镇又与各村(社区)代表、市场代表签订承诺书,承诺不捕猎、不运输、不经营、不食用禾花雀等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各村(社区)接着督促辖区内的酒楼食肆餐厅签订该承诺书。
倡议消费者不吃禾花雀
禾花雀繁殖于内蒙古东部,东北和河北北部,迁徙至海南岛、台湾等地越冬。禾花雀体长约15厘米,体形似麻雀而稍长,主食植物种子和昆虫。每年9月中旬至10月,禾花雀会成群结队地飞经珠三角一带。
在东莞,人们口耳相传烹饪禾花雀最为美味的地方在水乡镇街。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虽然东莞水乡早已没有昔日遮天蔽日的禾花雀飞至,然而食用禾花雀的风俗却并没有减弱。
据市林业局调查,酒楼、食肆、餐厅的野生动物,去年秋天,市森林公安分局查获了近3000只禾花雀,收缴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6350只(条),它们全部是从外地偷偷运到东莞的。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去年秋天向全体市民发出了《拒食禾花雀共享自然美》的倡议书。“但还是有消费者出于好奇而吃禾花雀,市场买卖没有停止。因此,我们今年既要继续倡议,也要加强责任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镇、社区、村。哪方面环节失职,我们就依法追究责任。”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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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主要内容
一、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宣传和保护工作,确保本单位本辖区不发生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二、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东莞市有关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确保不发生非法收购、销售、运输、储存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杜绝非法利用、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对单位从业人员加强法律培训,知法守法,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遵纪守法,共筑生态文明防线,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
五、如本单位本辖区发生重大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事件,根据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自愿接受法纪处理。(记者/靳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