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19.01.2017  16:06

——2017年1 月10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斌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东莞市2016年国民 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力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总体完成,实现“十三五”稳步良好开局。

(一)全力稳增长调结构,加速产业升级和动力转换,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运行在合理增长区间。预计全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770亿元,同比增长8.1%左右,增速快于全国、全省,运行在年初制定的8%~8.5%的中高速增长区间。产业结构继续优化调整。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0.5%、7.2%和9%,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0.3  :46.5:53.2,服务业比重仍然保持较高水平。人均生产总值预计全年完成81655元,增长8.2%。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同比加快2个百分点;其中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分别增长15.1%和17.8%,占比提升至48.5%和38%,分别提升0.6和0.8个百分点,成为工业增长的新动能。新兴业态势头良好,全年全市登记新兴产业6207户,同比增长113%。全年共发送国际小包7158万件,增长108%。经济质量效益向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亿元,可比增长8.2%。消费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9亿元,增长12.6%。城市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增长8.1%和9.5%,高于经济发展增速;价格总水平预计上涨2.8%,控制在年度计划目标内。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加快促进各项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出台我市“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以改革促升级。全市出清国有“僵尸企业”36家,继续推动水乡地区101家落后、污染企业整治和退出。房地产库存面积减少5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商业房地产去库存任务。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适时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抑制 投资 投机购房行为,改善住房供需关系。地方法人 银行 机构杠杆率高于银监会规定的4%最低监管要求,达6.7%。累计为企业减负超200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进补短板各项重大工程,预计全年完成投资156亿元,着力补齐天然气主干管网、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等八大领域短板。商事改革持续深化。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大前端准入改革力度,率先推行“互联网+审批中心”工商登记新模式,在全国率先设立首个现代化网上审批中心,实行一口受理、后台集中标准化审批,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7.4万户,增长41.3%,市场主体新增量、企业新增量位居全省地级市首位。全面实施“五证合一”改革,发放“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27326个。推进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按照“宽进严管”的改革思路,深入推进“直接落地”改革,项目投资建设整体审批时间平均减少3至6个月。全面深化“三互”大通关改革。加快推动在长安、凤岗车检场及莞城龙通码头试行“三互”模式,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自来水价格、出租汽车运价、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气等民生价费改革,基本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创新要素集聚度与科技贡献率

科技实力明显提升。以实施高企“育苗造林”行动计划、企业研发投入普惠计划、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等为抓手,加快创新要素集聚。预计全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6家,总数达32家。新增省级众创空间7家,国家级众创空间9家,总数分别达到19家和15家,均位列全省地级市首位。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5070件和3800件,同比增长均达35%。全年R&D支出占GDP的比重预计达2.4%,实现连续6年快速提升。加快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工作,积极完善园区投融资环境,积极创建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在全国高新区的综合实力排名跃升至29位,在全省高新区中排名第三,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深入推进“东莞制造2025”战略。实施“机器换人”项目共400个,拉动综合投资约64亿元,其中莞产设备占比15%。积极推进3C  产业智能制造,出台《东莞市推广建设普及型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工作方案》,推动东莞瑞必达获认定为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大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培育力度。全市智能装备制造企业达400多家,总产值超过350亿元。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松山湖成为全省首批10个“互联网+”创建小镇之一,40家企业成为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认定35个工业设计应用重点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8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累计14.62万件,增长15.5%。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总数分别达到76和287件,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二位。人才支撑不断加强。实施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和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政策,“1+3”人才入户33655人(含随迁),同比实现翻番。新增9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功引进第六批11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首次与教育部合作实施“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项目,16所高校34名博士生进驻我市8家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成功举办人才周活动,推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实现对接。

(四)综合施策实体经济,助推内源经济加快发展

狠抓重大项目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坚持落实市领导挂钩督导、“五个一”、“明白卡销号制”、  “绿色通道”制度、每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439.4亿元,超过年度计划18.7个百分点,增长10.5%,完成情况历年最好。其中,产业类项目311.8亿元,占比达到71%。市轨道交通2号线等24个总投资300.2亿元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30亿元,增长6%,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明显较快,分别增长25%和26%,投资结构得到优化。强化实体经济扶持抓手。开展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行动,新认定31家市大型骨干企业,预计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企业1家、超500亿元企业2家。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新认定3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小微企业上规模培育工程,向131家符合奖励条件企业拨付资金合计1310万元。全面推进“亲企清政”服务工程。举办高成长性企业沙龙活动,创新打造互动式政企沟通平台。扶持建设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6家,推出服务项目近200  项,服务企业5300多家。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有国家、省、市各级示范平台(基地、机构)达135个。落实普惠性政策。向全市221家企业拨付2015年省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经费共2.15亿元,数量在全省地级市中位居首位。向省推荐我市555家企业申报2016年广东省企业研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拟补助金额约4.23亿元。深入推进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为高企减免税款32.3亿元,增长54.5%。全市民营经济占比达48.8%,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

(五)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对外合作水平继续提高

加快“一带一路”建设。围绕打造重要节点城市,推动对接“一带一路”,推进长安新区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区项目,全面推进中俄贸易产业园、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制定广东铁路国际物流基地产业(物流)园区总体规划,联合成立中俄贸易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全年实现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超过1350亿元。保税物流业加快发展。加快推动一批保税物流项目落地建设,加快清溪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建设,推动虎门港综保区申报工作。展会经济稳步提升。成功举办海丝博览会、加博会、台博会、 智博会 等展会。海丝博览会吸引23.8万人次进场参观采购,达成各类签约项目700个,涉及签约资金2068亿元。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制造业”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对接阿里巴巴、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平台,推动虎门、厚街、大朗等镇街参与东莞产业带、实力产业群、东莞馆、中国质造等项目建设,举办“2016年制造业互联网峰会”和“2016东莞(全球)荔枝节发布会”  、跨境电商推进会等。不断深化对外合作。组团赴美国、加拿大、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开展科技 金融 和创新创业交流合作。与香港贸发局、中外运集团等建立海外网点资源共享合作机制,通过新设立境外经贸代表处、产品展销中心、商贸平台及海外人才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的海外网点,构建覆盖海外重点目标国家(地区)国际合作网络。

(六)大力提倡绿色发展,城市环境持续优化

大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商宜居环境。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继续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重点推进家具及制鞋行业VOC污染整治,完成淘汰、整治、提升1159家。大力推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7410辆。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完成全市16家企业47台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完成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供热管网建设。建立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拒批各类污染项目626项。继续深化“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整治,完成退出整治78家。积极发展绿色制造。全市电机能效提升总功率约234万千瓦,完成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10256标准台,居全省第一。深入推进工业节能监管,成功申报松山湖(生态园)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市共投放新能源汽车430余辆。支持宏远汽车、迈科新能源、东莞中大研究院等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助整车生产资质通过国家部委专家评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并形成产能。全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0.52万吨、氨氮减排0.0724万吨、二氧化硫减排0.6314万吨、氮氧化合物减排0.4595万吨,分别下降5.4%、4.5%、7.3%和3.61%。预计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超过5.0%。全市优良空气天数达318天,同比增加11天。建成我市首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现地铁2号线开通运营;推动莞惠城际轨道常平至惠州段通车。

(七)坚持保障民生底线,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民生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认定54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符合奖补条件的636所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资金补助4829万元。向外来随迁子女提供学位数达3.5万个,同比增长23.8%。大力推进“慕课”教学试点,确定“慕课”试点学校114所、试点区域2个,建成信息化教学资源32万条,新增微课10000余节,全部开放供全市学校免费试用。进一步夯实社保权益。全面推开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降低企业负担社保费率,失业保险费率降至0.7%,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0.5%,个人费率下调至0.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从2015年实施以来,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1.5亿元。实施优生 健康 惠民工程,为全市育龄夫妇提供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全市新增就业8.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6%,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3.68亿元。全面提升公共文体服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国家数字文化馆试点建设。建成启用市民艺术中心。全年开展公益演出1061场、公益培训835场、公益电影9825场,受惠群众  390多万人次。升级改造篮球场99个,新建、改建小型足球场20个。成功举办2016年东莞松山湖国际马拉松赛和2016年亚欧男子乒乓球全明星对抗赛等重要赛事,引起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高。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为280户本市户籍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增加困难群体用电补助,全年为低保五保对象发放各类救助金0.65亿元。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年食品抽检内在质量合格率超过98%,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不断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深入打击涉毒、涉盗抢、涉电信网络诈骗、涉金融领域等民生危害较大的四类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加大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力度,扎实推进援藏、援疆、援川工作,出台林芝巴宜区7个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兵团草湖广东纺织产业园首期30万锭示范项目基本投产,二期30万锭项目奠基开工;捐资550万支援甘孜州雅江县、九龙县建校助学。扎实推进韶关“一园一城七组团”建设工作。启动与云南昭通市扶贫协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