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帮肇事弟弟逃跑 哥哥获刑十个月

07.04.2017  15:19

  弟弟无证开摩托车把别人撞成重伤,哥哥看见后带着弟弟逃离现场。弟弟至今逃逸,哥哥被传唤到案,后被提起公诉。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现年27岁的四川男子刘某,和弟弟原本都在东莞工作。2015年12月20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刘某的弟弟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经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松柏朗市场路段,在借道行驶过程中,因疏于注意,与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司机受重伤。行经上述路段的刘某看到后,骑自行车搭载弟弟逃离现场。刘某先骑自行车搭载弟弟逃匿至大朗镇消防队附近路段,又换为弟弟骑自行车搭载刘某逃匿至玫瑰金网吧附近路段,后两人分开。

  2016年1月4日22时许,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刘某弟弟至今潜逃在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依法应予惩处。刘某经传唤后主动到案,归案后能交代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冯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