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不规范地名征集工作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重要载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为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现在全市开展不规范地名信息征集活动,对确认为不规范的地名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征集范围: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
■报送方式
一、电子邮件形式:到东莞市民政局官网下载并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发送东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信件形式: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寄送至东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收件地址: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座四楼406室;收件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2539。
■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1、刻意夸大的“大”地名。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等词语的地名。
2、崇洋媚外的“洋”地名;含有外国地名或其简称,容易造成误解的地名(地名用词含义符合汉语用词习惯、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3、怪异难懂的“怪”地名;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如某居民区命名为“加州1886”、“1加1大厦”等。
4、重名同音的“重”地名。一个城镇内的居民区、建筑物和道路、街巷名称重名或同音,如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公园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5、有地无名
6、一地多名
7、一名多写
全媒体记者 周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