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式离婚三分之一因为“小三”插足

23.10.2014  11:01

制图 陈芳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得到了提升,她们有自己的工作,不再依附男人;而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大家都更关注个人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原来是满足家庭需要,比如为了孩子不离婚等;而现在随着思想观念的改变,很多人把个人需求摆放到家庭需求之上。

  ———对于日渐增长的离婚率,东莞市泰诺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欣这样解释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把“离婚”这个话题重新摆到了公众眼前。那么,东莞的离婚情况如何?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统计,从2007年至今,东莞四个城区离婚人数已连续8年递增。其中,2013年离婚人数达1143对,比2007年的482对增加了1.4倍。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35岁-45岁离婚者居多,而离婚者中约1/3是因为第三者插足。

   数量:去年离婚人数比6年前增加1.4倍

  2006年年底前,东城、南城、万江有属于自己的婚姻登记处。2006年年底,这三个城区的婚姻登记处正式撤销,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开始全面负责四个城区的婚姻登记工作。

  根据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统计,2007年,东莞离婚人数达482对,直至2013年,离婚人数逐年递增。2013年,东莞离婚人数增至1143对,比2007年增加了1.4倍。今年1-9月份,离婚人数达870对;如果按前9个月的月均离婚人数计算,今年离婚人数将达1160对。也就是说,从2007年-2014年,东莞离婚人数连续8年逐年递增。

  该趋势也得到了东莞目前唯一一家从事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东莞市泰诺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欣的佐证。刘欣是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她透露,根据其接触的关于夫妻情感危机的咨询个案,“每年咨询的人数都在增加”。

  2012年4月,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引入了2名社工,社工的工作包括对当事人进行婚前心理辅导,对前去离婚的人进行调解等。至今,社工共成功劝回300余对夫妻。而刘欣个人所接触的100对左右出现情感危机的夫妻中,都是已育家庭,且绝大部分都走到了离婚的边缘。经过专业咨询服务,约有7成以上夫妻和解了。

   年龄:35岁-45岁离婚者居多

  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钟小燕透露,在所有的离婚者中,前些年因人才引进、积分入户等取得东莞户口的占了相当一部分,“这部分群体文化素质较高、独立性强”。相对而言,土生土长的东莞本地人离婚的不多,这是因为“东莞本地的女性比较传统,挺能忍耐的。

  而从年龄来看,离婚者中35- 45岁较多。而根据“泰诺”的统计,结婚5-15年的咨询者占了五成。钟小燕分析称,“这也是人生重要的年龄阶段,一方面父母年纪大了,容易生病;个人工作也处于冲刺阶段,再加上孩子教育、买房等,带来了重重压力。如果双方沟通很少,就会从外面寻找安慰,导致婚姻破裂。

   原因:1/3是因为第三者插足

  前往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离婚手续时,当事人须填表,表格上要填写离婚原因。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并未对离婚原因专门进行过统计,但根据该中心副主任钟小燕的印象,离婚原因最多的是“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此外还包括子女教育、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等。

  在性格不合方面,钟小燕举例称,比如当事人双方父母一方在江西,一方在湖南,夫妻两人经常为去谁家过年产生分歧;一旦一方孝顺自己的父母多些,另一方也会计较。“虽然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但多年积累下来也容易出现问题。

  在所有的离婚原因中,第三者插足较为普遍,但很多当事人不会在表格里填写这个原因。钟小燕透露,在实际情况中,离婚者中约1/3是因为第三者插足。“泰诺”统计的数据也与此接近,刘欣所接受的个案咨询中,因婚外情、婚外性导致婚姻危机的占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