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所有企业和个体户,这件事别忘了,否则后果很严重

05.01.2017  02:05

注意啦,2017年已到,

@东莞所有企业和个体户,

这件事情你们记得要做哦,

否则最高可罚3万元!!

关于报送2016年度年报的公告

小编从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报送2016年度年报的公告”(下称“公告”)了解到, 元月1日起,东莞企业可报送2016年度年报了,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公告”特别提醒,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处以最高30000元罚款。

如果你在这些范围内就需要报送

“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处以最高30000元罚款,并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年报的主要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 投资 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不报送后果很严重

未按照规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等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而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申请驰名著名商标、守重企业等业务将 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在 银行 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以及在政府采购等工作中,也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怎样报送?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我市上述各类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或关注“东莞工商”微信公众号, 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

 

  2.关注“东莞工商”微信公众号,微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