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破传统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可获5万奖励

17.06.2015  12:34

6月16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求在全市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

东莞市市长袁宝成表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通过充分授权镇街、简化奖励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全面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使农村及早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实施税费减免优惠

东莞将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放宽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条件,凡法律法规无明确禁止即可进入。同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鼓励家庭农场发展。

对家庭农场实施税费减免优惠。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各类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免收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所需各种证照的费用,切实减轻家庭农场经营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鼓励联合兴建公共设施

在财政扶持上,东莞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创建小型农业园、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同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凡经认定的“东莞市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其做大做强。东莞还将每年评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树立先进典型,并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东莞将优先对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予以办理手续。同时,鼓励家庭农场之间相互联合集中兴建共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

东莞明确提出,全方位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东莞还将探索建立家庭农场技术指导员制度,市、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到各个家庭农场予以指导。

“互联网+”和金融支持也出现在《意见》中。东莞将引入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销售和农民网店,推进农产品物流电子化,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信贷产品,适当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做到单独投保、单独开单、单独理赔。

何谓“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自己本身不参加农业生产,圈地后再转包经营的“夹包老板”不纳入家庭农场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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