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造七大工程 实施创新驱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精神和部署,优化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环境,东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2日下午,东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此《意见》。
《意见》提出,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战略地位,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协同创新为抓手,以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为龙头、重点镇街为有力支撑,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意义:对东莞特色创新驱动的探索
党的十八大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把科技创新摆在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随后,从国家到地方均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东莞还签订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责任书。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立了强化“两个支撑”、力争“三个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其中把“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列”摆在了首位。
东莞市科技局局长吴世文表示,《意见》是东莞率先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具有东莞特色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探索,标志着东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体系顶层设计的初步形成。
内容:《意见》分为四大部分
《意见》全文共有四个部分,共34条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体系、七大工程、强化保障等。
其中,在目标体系中,东莞提出,力争到2020年,要在创新主体、研发投入、创新载体、创新成果、产业支撑等5个方面的主要指标上位于全省前列,为东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七大工程则重点从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强化重点园区建设、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入开展科技合作、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推动重点镇街突破等27个方面提出扎实的举措。
亮点:按不同区域分层次推动创新
吴世文介绍说,《意见》结合东莞实际,精心设计了一系列高分“自选动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东莞特色的政策措施。
一是首次提出按不同区域分层次推动创新的思路,推进实施“创新布局优化”工程;并强化镇(街)科技工作力量,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考核。
二是首次提出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加强科技创新的法制化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大胆突破,推进相关机制体制的改革。如对获得市财政立项支持的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允许项目科研负责人及其团队共享科技成果所有权;探索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方式,对于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科研项目用地试点建立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机制;允许新型研发机构提高获市财政立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间接费用的比例等。
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比较完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配置更加优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水平和辐射扩散能力显著提高,科技促进内生增长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幅增强,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在创新主体、研发投入、创新载体、创新成果、产业支撑等5个方面的主要指标上位于全省前列,为东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五大主要指标
创新主体
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1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建有研发机构;累计引进和培育省市创新科研团队80个左右,“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以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以上。
研发投入
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9%。
创新载体
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5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10家。
创新成果
每百名R&D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2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以上,技术自给率达78%以上。
产业支撑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8%以上,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