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06.11.2015  10:01

■东莞市民政局局长莫淦泉(记者 程永强 摄)

■非莞籍老年人用优待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是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城市,全国“数字地名”服务示范城市、全国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第四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地市。

今年以来,东莞市民政局在东莞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老龄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民生实事,围绕“提”、“免”、“增”三字做文章,全面提升东莞民生保障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东莞市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局长莫淦泉在接受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采访团采访时透露,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养老床位达798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7张。到目前为止,2015年广东扶贫日暨“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已筹到慈善款项  8146  多万元(含认捐款项,以及增资 基金 款项、其他定向捐款等),所得的这些款项,东莞市慈善会将全部用于开展市外、市内等扶贫、慈善公益项目。

关键词一:“提”  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服务为民,民生为本。目前,全市五保对象2015年月供养标准为1370元(16440元/年),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3.63%,超出省提出的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标准。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提升了孤儿供养水平,其中 健康 孤儿生活保障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390元、残疾孤儿生活保障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670元,分别比省明确的孤儿集中供养水平1240元的标准高出12%和34.67%,分散供养水平760元的标准高出82.89%和119.73%。

截至9月底,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4097.41万元。其中支出住院医疗救助金2485.96万元,救助住院困难群众6453人次,住院对象人均救助3852元,比省确定的1556元标准高出147%。

另外,今年我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为462元、415元,比省374元、172元的标准要求分别高出23.53%和41.45%,全省排名前列。

关键词二:“免”

免除费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历年来东莞惠及民生的重要目标。对此,我市出台《东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自7月1日起,在本市死亡并火化的户籍或非户籍居民、异地死亡并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均由政府免费提供。

东莞还印发了《东莞市非莞籍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试行)》,对女性满65周岁以上、男性满70周岁以上且在莞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莞籍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公交政策,办理敬老优待卡。

关键词三:“增”

扩大特色民生服务项目覆盖面

今年东莞新增5000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家庭安装使用“平安铃”,在全市享受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的人群中覆盖面达80%。

同时,市民政局还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本市60周岁以上五保户、低保户老年人,以及7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201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 保险 ,惠及约8.5万人。

此外,市民政局还在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之外,落实低保助学补助。按照小学每人每月补助75元、初中和中职补助200元(含50元寄宿补助)、高中补助400元(含寄宿补助50元)、大学补助625元(含寄宿补助125元)的标准向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发放助学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