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有单位和个人冒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名义进行小记者招生的声明

11.05.2016  12:41

尊敬的广大市民:

近期,有单位和个人冒充本集团小记者代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商业交易,在东莞部分校区发布“ 东莞日报 小记者”、“ 东莞时报 小记者”、“东莞报业小记者”等招生信息,并进行招生。

上述行为严重损害广大市民的实际利益、本集团的声誉及合法权益。为规范市场,保护市民的利益,维护本集团的形象。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集团及下属媒体的小记者品牌,目前仅授权东莞市朗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指定代理公司,参与招生。除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下属单位及东莞市朗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外,其他以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及下属媒体名义进行招生的单位和个人,其行为均与本集团无关,敬请广大市民及学校注意区分,以免给自己带来 经济 损失。今后与东莞报业传媒集团签约的代理公司在招生过程中,须以《东莞报业小记者招生授权函》为凭证进行招生。

二、未经本集团正式授权者,无权进行任何与本集团小记者有关产品的经营工作。一经发现,本集团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请正在冒用本集团及下属媒体名义进行小记者项目违法侵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退还所收全部招生款项。否则,本集团将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特此声明。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