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住宿不安排高档套房

20.06.2014  10:34

   东莞时间网讯 即日起,会议住宿不安排高档套房;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坐飞机只能坐经济舱,住宿费限额标准为490元每人每天。

  近日,市财政局连续发布《东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对我市会议费管理和差旅费管理进行了规范,两个《管理办法》均适用于东莞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对比2009年市财政局发布的旧《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差旅费管理办法》在报销标准、费用管理及监督问责上均加大了力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会议费管理办法》则对会议费开支做出了详细规定,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租金、文件资料印刷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其中,会议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安排高档套房,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人员可住套间,处级干部可安排单人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一间标准间。会议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