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东莞查处一家违法排污企业,揪出涉黑线索!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凤岗镇东莞市飞天马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内藏匿非法电镀车间的线索,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这家非法电镀企业。公安民警对现场进行排查搜索,意外发现该公司藏有钢珠手枪1支、枪支消声器1支,管制刀具1把,涉嫌带有黑社会性质。
▲公安现场带走涉事企业人员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石马河流域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公告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调查核实6条线索,拟发放奖金超过300万元。
废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线索,有群众举报东莞市飞天马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内藏匿非法电镀车间,并提供了该公司为逃避打击采取夜间锁门作业,专门设置后门用于员工躲避检查等重要线索。
接到线索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公安部门、监测部门进行周密部署,针对性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与此同时,经执法人员暗访,发现东莞市飞天马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凤岗镇雁田新丽宝工业园内,该公司的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一方面和工业园大门的保安串通,一旦发现有执法人员和车辆进入工业园就立即通知企业停产和人员逃离现场;另一方面对非法电镀车间进行了精心的伪装,使得电镀车间十分隐蔽。
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于11月22日晚 “收网”。
▲现场电镀设备
当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凤岗公安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到达新丽宝工业园附近集合,先由一名穿着便衣的民警将工业园的保安控制住。随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公安民警兵分三路对该公司两个前门和一个后门进行围堵,并撬开其中一个前门进入厂区内部。在厂区内部一个不显眼的阴暗处,执法人员找到非法电镀车间入口,公安民警当场对车间内的6名员工实施控制。
▲现场电镀原料
现场检查发现,该车间设有电镀槽12个,不锈钢加热槽5个,以及用于电镀加工的各类用具和原料,检查时并没有生产,但有明显的生产和污水直排痕迹。经执法人员查看视频录像,发现该车间曾于2019年11月12日至19日有生产。
▲现场取样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在车间内两处地面有积液的地方采集水样化验,经初步监测,结果显示两处水样的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铅浓度均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最高超标竟达1.6万倍,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
▲现场发现的钢珠枪、枪支消声器、管制刀具
与此同时,经公安民警对企业现场进行排查搜索,意外发现该公司藏有钢珠手枪1支、枪支消声器1支,管制刀具1把,涉嫌带有黑社会性质。对此,公安民警将现场控制的6名员工全部带回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并就相关人员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和涉黑涉恶问题进行连夜审讯,目前该案件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连夜提审
已调查核实6条举报线索
11月14日发布石马河流域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公告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已收到多条有效的举报线索,目前已组织调查核实6条并全部查实,拟发放奖金超过300万元。
在今年12月15日前,市民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通过来信、来访、电邮三种方式继续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塘厦、清溪、凤岗、樟木头范围内企业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的相关线索,一经查实,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公告的规定对举报人作出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举报这些污染企业,有望获奖励!
11月14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4镇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
截至2019年12月15日
举报一经查实
将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并对举报人予以高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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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食品生产等行业企业,在已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经审批要求将零散废水转移处理的情况下,仍采取偷排、直排、倾倒、闲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二)举报非法设置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电镀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举报其他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举报途径及受理条件
来信来访来邮,三种方式均可。
(一)来信来访。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来信须注明“环境信访科”收),邮编:523000。
(二)电子邮件。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必须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被举报企业的名称、详细地址、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文字描述(如排污时间、排污位置、排放方式、污染工序种类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视频或图片资料。未能提供上述资料,或超过公告试行期提供资料的,不作有奖举报受理。
举报处理及奖金核发
(一)在受理举报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调查,并在3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现场调查结果。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由市生态环境局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二)针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为准);联名举报的,平均分配奖金;一案中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奖励。
(三)对于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实或查处的,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智网工程”网格管理员举报的,均不属于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