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案例入选“广东反家暴十大案例”
“家暴只有0次和100次的区别,即使已有法律保护,也有众多家暴案例引起关注,但不少人仍然活在家暴的阴影中,不敢逃脱,无力逃脱。”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晓蓉说,在经手许蕊(化名)的离婚纠纷案后,她越发认识到世俗观念对反家暴产生的巨大阻力。
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3周年之际,广东省妇联联合省律师协会、省女政法工作者联合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警察协会女警察工作委员会,评选出广东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许蕊的离婚纠纷案也在其中。苏晓蓉说,她希望在更多的宣传教育活动下,能让更多人改变观念,正视家庭暴力的危害。
【案例回顾】
遭受家暴30余年,患癌后决定为自己活一次
2017年5月21日晚,因为家庭琐事,丈夫又一次对许蕊拳打脚踢,造成她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微脑震荡。
此时,许蕊还饱受着右肾癌的折磨。控制着家庭经济权的丈夫杨昭(化名)不仅不出钱为她巩固治疗,而且仍对她动辄打骂,这让许蕊深感绝望。虽然在这场长达35年的婚姻中,她早就数不清多少次遭受丈夫家暴,但这一次,许蕊决定不忍了。
2017年5月23日,在女儿的陪同下许蕊来到东坑镇妇联求助。过去的30多年里,一直觉得离婚很丢人的她明确提出要与丈夫离婚,并希望得到法律帮助。
不久后,经东坑镇妇联联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的苏晓蓉、梁晓馨律师接受了委托,并立即开始着手起诉离婚,指导许蕊进行证据收集。
“当时许蕊对丈夫十分恐惧,担心起诉离婚会激怒丈夫,进而让自己遭受更严重的暴力报复。”苏晓蓉表示,针对许蕊的担忧,她建议许女士暂时搬到女儿家居住,同时着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杨昭对许蕊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此后证明,《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成功震慑了杨昭,而且成功固定了其实施家暴的事实,为离婚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过艰难的证据收集和与杨昭斗智斗勇的庭审过程,苏晓蓉、梁晓馨最终为许蕊赢得诉讼。法院不仅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而且杨昭对许蕊的赔偿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得到法院的判决。
“拿到判决书的许蕊非常高兴,我们也很高兴,因为这不仅是我们,也是东坑镇起诉成功的第一个反家暴案例。”苏晓蓉激动地说。
【律师说法】
观念的转变,在反家暴中至关重要
在帮助许蕊的过程中,苏晓蓉发现了家暴背后更深层次的伤害以及世俗观念对反家暴产生的巨大阻力。
“丈夫对许蕊的家暴行为从两人1982年登记结婚后就一直存在,但2017年之前许蕊却始终未想过离婚,一方面是为了孩子,另一方面是她觉得离婚很丢人。”苏晓蓉说,她在后来接触到的婚姻家庭案件中,也多次发现当事人存在这一观念。
在苏晓蓉看来,这种观念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的巨大阻力。在许蕊和丈夫杨昭30多年的婚姻生活中,许蕊所坚持的“为了孩子”反而害了孩子。“从小在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儿子逐渐成了父亲的缩影,家暴倾向明显,而女儿则成了母亲的缩影,对男性怀有恐惧和厌恶心理。”梁晓馨表示,有研究表明,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与家暴带来的伤害相比要小得多。
除此之外,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尽管村里不少人都知道杨昭经常对许蕊实施暴力,但没有人愿意出来作证。“大家普遍认为家暴只是家务事,甚至受害者本人也曾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苏晓蓉说道。
所以,在这次案件之后,苏晓蓉带领她的团队开始了积极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反家暴的观念和专业法律知识带到社区,带到工厂,鼓励饱受家暴折磨的女性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记者 朱珍珍